马叙伦

——(1885-1970)
供稿单位:民盟河南省委 发布于:2014-03-12
 

                                                

马叙伦,字彝初,号石翁、寒香。浙江余杭人。早年在杭州"养正书塾"读书。1901年去上海办报,后在杭州、江山、广州等地任教,并参加柳亚子的革命文学团体"南社"1911年夏赴日本留学,加入中国同盟会。辛亥革命后,任浙江都督府秘书,上海《大共和日报》主编。1917年任北京大学教授。五四运动时,被推为北京大学教职员会书记、北京大中学校教职员会联合会主席。1921年任浙江省第一师范学校校长。1922年任浙江省教育厅厅长,不久两次出任北洋政府教育部次长。1926年遭段祺瑞通缉而回杭州。1927年任浙江省政务委员兼民政厅长。1928年任国民政府教育部次长。1930年回北大任教。1935年华北事变后,与杨秀峰、许德珩等发起组织北平文化界抗日救国会,任主席。抗日战争期间隐居上海。194512月,参与发起成立中国民主促进会,被选为常务理事。19465月,任上海人民团体联合会常务理事。同年6月被上海各界群众推为上海人民赴南京和平请愿代表团团长,在南京下关车站被国民党特务打伤。1947年底赴香港,从事民主活动。1948年由香港进入东北解放区。19499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政务委员、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高等教育部部长,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主任,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

马叙伦著有《说文解字六书疏证》、《庄子义证》、《老子诂》《石屋余沈》、《石屋继沈》等。

马叙伦同志是第一、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政协第一、二、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国民主同盟第二、三届中央副主席,中国民主促进会第一、二届中央常务理事,中国民主促进会第三、四、五届中央主席。(摘自民盟中央网站)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4号 | 邮编:450003 | 电话:0371-65865143

中国民主同盟河南省委员会 | 豫ICP备05025598号基层新闻报送登录社情民意报送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