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东波率队调研马颊河生态保护情况

供稿单位:民盟河南省委 发布于:2016-04-05

近日,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盟濮阳市委邹东波率队深入马颊河沿线,对马颊河生态保护情况进行调研。邹东波一行实地察看了河道水质、水利设施、水质监测、沿岸绿化、市政建设等情况,认真听取了沿线县区党委政府和环保、水利、市政等有关部门工作汇报,了解了马颊河的基本概况、水质水量、污染防治、经验作法和存在问题,以及与河流有关的历史文化、旅游开发等有关情况,并就马颊河生态保护立法工作进行认真交流。

邹东波指出,水是生命之源,是自然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马颊河起源于濮阳县,自南向北横穿濮阳县、华龙区、清丰县、南乐县,对美化城市环境、农业灌溉、防洪排涝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和沿线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马颊河管理保护工作,大力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工程,有特色地开展沿岸市政、绿化、景观等规划建设,探索形成了一些好的工作经验和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

邹东波提出,马颊河生态保护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每年都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河水污染提出建议和提案。开展马颊河生态保护立法工作,将马颊河生态保护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实行依法管理、科学治理、规范管理势在必行。邹东波强调:一要高度重视。马颊河生态保护立法工作是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一项重要决定,也是2016年濮阳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水利局、市政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推进,确保立法工作稳步启动、顺利开展。二要全面调研。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各单位工作职责,对马颊河开展深入全面的调查研究,掌握马颊河的真实情况和大量一手资料,明确通过立法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找准立法工作的切入点,确保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要抓紧实施。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组织河道管理、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法制等业务骨干组成强有力的起草班子,尽快形成法规草案,依法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保证年内出台我市马颊河生态保护地方性法规。

审核人:于全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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