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民盟河南省委预算公开说明

供稿单位:民盟河南省委 发布于:2017-02-22

目 录

第一部分 民盟河南省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民盟河南省委 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民盟河南省委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民盟河南省委概况


一、民盟河南省委主要职能

(一)组织建设。贯彻执行中国民主同盟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制订、实施全省民盟组织建设的规划;负责省以下地方组织和省直基层组织的建立和换届工作,安排全省盟员分类培训;承办全省盟员盟籍、档案的管理及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民盟省直基层组织的归口管理。

(二)参政议政。制订民盟省委参政议政工作计划,指导和推动全省民盟地方组织的参政议政工作;组织民盟省委专门委员会开展参政议政调研活动,完成民盟中央、省委省政府、省政协交办的以及民盟省委的参政议政专题调研和其它有关调研任务;负责省政协大会的发言材料、提案准备工作;组织盟员就中共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省有关决策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反映社情民意,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负责联系我省盟员中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他们履行职责服务。

(三)社会服务。完成盟省委主委会、民盟中央社会服务部交办的各项工作;指导民盟各市委会和省直基层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制订和实施盟省委社会服务工作计划,开展民盟“烛光行动”、 “放歌中原—送文化下基层公益活动”、“黄丝带”爱心帮教、“盟地合作”、“同心实践行动”、“凝聚力建设行动”、“服务新农村建设”和话剧《焦裕禄》巡演等社会服务品牌活动;实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有关社会服务的专题调研和对外联络工作。

(四)宣传与理论研究。宣传中国共产党统战理论政策,宣讲党盟合作优良传统;负责民盟省委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推动市级组织和省直基层组织的政治思想及宣传工作;编印民盟省委机关刊物《河南盟讯》,开展“墨韵中原”活动,管理、维护民盟省委网站和微信平台;组织民盟省委机关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编发有关学习资料;负责盟史盟务大讲堂“群言堂”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参政党理论研究。

(五)民主监督。在政治协商中提出意见和建议、受中共河南省委委托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监督、盟员中的各级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中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有关调查研究、在政协召开的各种会议、组织的视察调研中提出意见,或者以提案等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等。

二、民盟河南省委预算单位构成

民盟河南省委年度预算为机关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民盟河南省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盟河南省委2017年收入总计1092万元,支出总计109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8.5万元,增长46.91%。主要原因:1、因实施养老保险改革,社会保险缴费增加22万元;2、结转话剧《焦裕禄》创作生产经费257.5万元;3、增加临时性项目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专项工作经费15万元;4、增加临时性项目民盟河南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会议费54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盟河南省委2017年收入合计1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92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盟河南省委2017年支出合计1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3万元,占45.45%;项目支出595.7万元,占54.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盟河南省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34.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6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66万元,增长24.83%,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43.1万元。2、项目支出增加临时性项目122.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盟河南省委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3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0.7万元,占74.38%;教育(类)支出84万元,占10.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3万元,占9.62%;医疗卫生(类)支出26.7万元,占3.20%;住房保障(类)支出22.8万元,占2.7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盟河南省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0.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 2016 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7年预算数与 2016 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6 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 2016 年持平,主要原因:2017年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及使用量与2016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6 年持平,主要原因:2017年机关公务接待量与2016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民盟河南省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21.3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我部门共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0万元。2017年,我部门拟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0万元,其中参政议政调研专项经费35万元,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经费1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民盟河南省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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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柳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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