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省民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省民盟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省民盟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省民盟概况
一、省民盟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大政方针、政策及统一战线重大安排部署。
(二)贯彻民盟中央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
(三)指导各市级民盟组织和省直组织开展各项盟务工作。
(四)搞好机关会务、公文、人事、财务、物资、车辆等事务管理。
(五)制定组织工作五年规划和每年组织发展计划。
(六)负责各市委会新盟员审核备案,省直新盟员发展、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省直基层组织建设和骨干盟员、省直新盟员等培训工作。
(七)负责省委网站、微信平台建设与管理及河南盟讯编辑出版工作。
(八) 组织与开展参政议政工作,以及课题的调研和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
(九)组织和实施民盟社会服务工作:开展产业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科技扶贫、医疗扶贫、法律扶贫、对口帮扶等公益行动。
(十)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
(十一)组织各专门工作机构开展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工作。
(十二)盟省委监督委员会开展盟内监督工作。
二、省民盟预算单位构成
省民盟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省民盟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省民盟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民盟2018年收入总计828.6万元,支出总计828.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63.4万元,下降24.12%。主要原因:2016年结转到2017年补助话剧《焦裕禄》创作生产经费257.5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民盟2018年收入合计82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2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民盟2018年支出合计8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6万元,占75.86%;项目支出200万元,占24.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民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2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63.4万元,下降24.12%,主要原因:2016年结转到2017年补助话剧《焦裕禄》创作生产经费25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省民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2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5.2万元,占73.04%;教育(类)支出48.8万元,占5.8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7万元,占13.4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3.9万元,占4.09%;住房保障(类)支出29万元,占3.5%。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0.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 2017 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8年预算数与 2017 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7 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 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2018年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及使用量与2017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2018年机关公务接待量与2017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省民盟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24.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共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3.8万元。2018年,我单位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0万元,其中参政议政调研专项经费35万元,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经费1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省民盟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