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心同行
1948年“五一口号”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局面基本形成”,政协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从1948年1月5日至1月19日民盟在香港召开一届三中全会,到响应中国共产党“五一口号”,再到1949年9月21日至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形成的重要历史时期,民盟在这一时期贡献卓著。
(一)初步合作
在1946年旧政协会议前,中国共产党与民盟就有精诚合作,达成“君子协定”,双方步调一致,互相支持,并肩斗争,建立起了患难与共、真诚相助的战友情谊。在旧政协会议期间,中国共产党和民盟的充分协商和默契配合,最终促成会议通过《关于政府组织问题的协议》《关于国民大会问题的协议》等五项协议,保证了民盟和中国共产党的否决权,否定了国民党的内战政策和专制独裁。中国共产党与民盟在革命实践中逐步形成的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政党关系,为建立新型政党关系进行的有益尝试。
(二)选择
1948年是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就“两个中国,两种命运”生死搏斗决定胜负的决战之年,民盟作为“第三大党”放弃中间道路,选择和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1948年1月5日在香港召开的民盟第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是民盟历史的转折点和政治上的新生,标志民盟彻底放弃中间道路。民盟同中国共产党在探索救国救民道路上共同语言越来越多,并不断向中国共产党靠拢,形成党盟合作新局面,最终自觉地选择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积极响应“五一口号”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5月3日沈钧儒等12名民主人士开展座谈,大家一致赞同,并于5日联名通电,响应“五一口号”。同年6月14日,民盟发表《致全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报馆暨全国同胞书》,号召全国人民,吁请各民主友党民主团体,共同为迅速实现新政协而努力。
(四)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949年1月,民盟公开宣告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走上了新民主主义道路。民盟提出宪政救国,与中国共产党一起,主张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召开国民大会,建立联合政府。民盟提出的政治主张在极力反对国民党专制独裁、孤立国民党反动集团等方面,客观上配合了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
(五)积极参与新政协筹备
1948年5月1日,毛泽东致信李济深、沈钧儒,提议由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发表三党联合声明,筹备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民盟盟员积极参加新政协的筹备工作,联合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共同研讨民主统一战线纲领,以及新中国的工商业政策、文化建设政策,汇集结论,供新政协会议参考。
(六)参加新政协会议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张澜先生曾说:“共产党的要求与民盟主张一样,也反对一党专政,要求各党派成立联合政府,并要求长期停战,用协商解决军事政治各问题。”民盟认为新政协代表人民的意志,应由中国共产党召集,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政权。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新中国第一届国家领导人职务名单,张澜出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黄炎培出任政务院副总理,沈钧儒出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章伯钧出任交通部部长,史良出任司法部部长,胡愈之出任国家出版总署署长等,楚南图出任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主任。此外,还有不少民盟的领导人参加了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门的领导工作。民盟参与新政权的创立和管理,体现了参政党的地位。
通过民主协商方式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民主党派成员广泛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初步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格局。
二、新型政党制度下民盟发展与责任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多党合作理论、政策和实践创新,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新型政党制度,推动多党合作事业进入新阶段。
新型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形成了通力合作、团结和谐的新型政党关系。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参与重要方针政策的协商,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献计出力。
新型政党制度下民盟要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要在充分理解和把握新型政党制度内涵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定位,努力付出责任和担当,与中国共产党共谱新篇章。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思想建设,保持新型政党制度结构关系的稳定协调
在新型政党关系结构中,核心要素是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也是多党合作制度的根本保证。
新型政党制度不断完善与创新,这一制度结构优势的发挥既取决于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水平,也取决于各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成效。民盟组织要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自觉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要强化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促进政党关系和谐,最终提升多党合作效能,巩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格局”。
(二)加强民盟整体素质的提升,继承与发扬民盟的优良传统
提高盟员在工作中的政治站位,弘扬民盟“奔走国是,关注民生”的优良传统;强化使命担当,传承民盟先贤优秀品格和家国情怀;提高基层组织盟员履职能力,通过参政议政重点课题,调研活动,参与社会服务等基层盟务工作,提升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加强组织建设,民盟组织的优良传统在薪火相传中不断创新与发展。
(三)加强多方联系,确保实现广泛而有效的民主
新型政党制度既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强调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参与完善协商民主,开展广泛的协商,是民盟履职不可或缺的一环。履职能力的不断提升是民盟发挥共商国是、建言资政、凝聚共识作用与价值的基本保障,也是保障最广泛有效的民主实现的前提。民盟组织应“创新活动载体,搭建活动平台,拓宽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履职渠道”,加强宣传力度,拓展服务的空间与对象,加强与中国共产党以及其他民主党派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借鉴积累的经验和规律,提供更多建言献策的机会和平台。
三、结语
民盟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行在政治协商和多党合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型政党制度为新时代民盟自身建设和发展提供了理论土壤和实践背景,民盟应深入理解新型政党制度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准确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角色功能赋予民盟的责任担当,全面提升整体素质,继承发扬优良传统,做好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共谱新时代新篇章。
(作者系民盟黄河水院总支主委高杰)